关于开展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为方便、快捷、高效地提供社会保障服务,确保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含供养直系亲属,下同)按时足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6月20日,我中心将采取数据对比、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形式开展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居住在本地的本市户籍企业退休人员无需再由本人持证到银行、社区、镇(区)人社中心办理认证,居住在本地的非本市户籍企业退休人员由本人持原规定证件到我中心服务大厅29号窗口或各镇(区)人社中心办理认证,长期居住在异地的企业退休人员仍按原规定办理认证。
                              溧阳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