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稽核工作

市人社局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稽核工作

近年来,市人社局强化责任目标,坚持重稽核、促征缴、保支付的重要原则,狠抓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稽核工作。2012年,共实地稽核事业单位38家、在职人员1841人、离退休人员 943人,书面稽核在职人员5672人、离退休人员2769人、遗属补助人员213人。

稽核重点内容为查编制登记簿,看参保人员是否都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查参保情况,看是否全员参保;查缴费情况,看缴费基数是否足额申报;查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看是否存在离退休人员已死亡但继续冒领养老金的情况。稽核的重点单位是镇区事业单位和卫生系统事业单位。

稽核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一是宣传阶段,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稽核通知书、稽核告知书,让被稽核的单位了解此次稽核工作,并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二是实地稽核阶段,组织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到各单位进行实地稽核,稽核过程中,分别审查了被稽核单位的人员编制登记簿,在职人员工资卡片,离退休人员工资卡片等,并与系统数据进行了比对,最后填写好稽核工作记录,并加盖被稽核单位公章,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存档备查。三是整改检查阶段,对稽查中发现的少申报缴费基数、冒领养老金等行为,勒令单位在15个工作日之内将少报的缴费基数上报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冒领养老金的立即停止冒领行为,并将冒领的养老金退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账户。